保稅區与出口加工區的政策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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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設立隔离設施;

2、有管委會、海關等管理部門;

3、進口自用設備、建筑材料、辦公用品免稅、免進口環節增值稅;

4、進口料件保稅,實行備案登記;

5、都不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証金台帳;

6、區內生產加工環節增值稅免征。

 

 

 

 

1、 出口加工區企業類型單一,只能設立生產加工企業;

    保稅區內企業類型呈多樣化,有貿易、倉儲、生產加工等多种類型,    并可一業為主、多种經營;

2、 出口加工區功能單一、僅限于產品外銷的加工貿易;

    保稅區功能多樣,加工產品可內銷;

3、 出口加工區運往國內的貨物按制成品征稅和進口許可証;

    保稅區銷往區外的貨物,只要不是全部采用進口料件,可按進口料件或成品征稅和進口許可証;

4、 出口加工區內企業不得委托區外加工,經批准必須委托區外加工者,需繳納等值保証金后方可;

    保稅區內企業只要在區內有生產場所,其主要生產工序在區內,可委托區外承接部分工序的加工,不需繳納保証金;

5、 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采用電子帳冊管理;

    保稅區現仍采用加工手冊,正在申請電子帳冊管理;

6、 國內出口到出口加工區的貨物即可申辦出口退稅;

    國內出口到保稅區的貨物需待貨物實際离境后方可申辦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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