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保稅區外匯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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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ヾ區內無論內資或外資企業均可開立外匯帳戶。

  ゝ區內企業既可用人民幣計价結算也可用外幣計价結算。

  ゞ區內企業外匯收入經批准后實行意愿結匯,可存入區內金融机构,沒有最高限額限制。

  々區內企業無須辦理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核銷手續。

  ぁ經常項目下的外匯結算,區內內資与外資企業實行統一的管理政策。

  3.進出口政策优惠

  ヾ 進口供區內企業使用的自用、倉儲、展示的設備、物資、辦公用品以及進口的自用机器設備、原材料、零部件,包裝物料等免領進口許可証。

  ゝ 區內加工出境的產品免領出口許可証。

  ゞ 企業可通過保稅區國際貿易服務中心從事進出口貿易及代理業務,商品經營經批准后可采用“批量進口、售后核銷”的經營模式。

  4.加工貿易政策优惠

  ヾ 保稅區內企業進口原材料加工不限量,不征關稅,不收保証金。在其它經濟區域,對出口加工所進口料件實行保証金台帳制度,對敏感性商品有限量,內銷產品按比例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ゝ 對于滿足一定條件的生產加工可允許委托區外加工,經批准后,在指定區域內,不設保証金台帳,只需辦理相應的核銷手續。

  ゞ 保稅區企業可直接開展“三來一補”加工貿易,而在其它經濟區域,無進口權的企業進口加工的合同由外貿公司代理簽約,進口料件和出口產品均由外貿公司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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