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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建立國家衛生城市評估机制 每年10月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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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日報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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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4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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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日報訊 記者從市愛衛會獲悉,從今年起,我市將開展國家衛生城市評估工作,進一步完善鞏固和發展國家衛生城市成果長效机制。 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准,市愛衛會制定了《青島市國家衛生城市先進城區評估標准》,并組織有關成員部門成立評估小組,將于每年10月分別對七區鞏固 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進行現場檢查。同時,將結合各有關部門日常督查、群眾舉報、新聞媒体曝光的整改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評估結果將在全市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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