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金融机构主動踐行社會責任
新聞來源:國際金融報 瀏覽次數: 【打印【關閉窗口】
  上海銀監局近日正式印發了《上海銀行業金融机构企業社會責任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鼓勵和倡導銀行業金融机构主動踐行市場主体應盡的社會責任,維護股東、員工、金融消費者等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与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指引》強調,銀行業金融机构應誠信經營,提供优質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有效滿足金融消費者的需求,維護金融消費者(包括企業客戶和個人客戶)的合法權益,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包括充分提示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風險,披露相關信息,加強客戶投訴管理和客戶信息保密制度,有效維護銀行業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費者之間的互信,這既是銀行業金融机构的法定責任,也是培育提高核心競爭力的基礎。

  《指引》強調,銀行業金融机构應主動承擔金融消費者教育的責任,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教育活動,有效引導和培育社會公眾的金融意識和風險意識。

  《指引》突出了銀行業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強調銀行業金融机构應從兩方面承擔環境保護的責任:一是制定資源節約与環境保護計划,盡可能減少机构自身日常營運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二是有效發揮銀行業金融机构在社會資源配置中的樞紐作用和間接影響力,通過信貸等金融工具支持客戶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引導和鼓勵客戶增強社會責任意識,不以降低信貸標准作為業務競爭手段,不向高污染、高耗能項目發放貸款。

  《指引》強調了金融服務行業的公共性,要求銀行業金融机构應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桴|蹋煨囹嚘 婩薷嶽蝩刐鈱lz憂抗磣蝸蹼洠r瞎婀芾恚豆哄@慦薴檇R_砟詈圖壑倒勰睿{ㄉ杈哂猩緇嵩鶉胃械鈉笠滴幕A溫D踝袷匾謕紊漸k等嗽斃形v莢頡 床徽狴遙涓v韝v頭瓷桃禱唄腹騥刃幸倒嬖 浸yチ謕秘s己玫氖諧【赫竣b 阪cR謕秦J踩磳T【R@M物O妤d饕謕祠嚄L諢鷃oξh縝瞗@鄸L詵玲} ↘r蔥陸鶉詵炬T疲疫c叻砌@柿浚p斡 緇 騉D A僅F稚縝捸@埂

  《指引》明确提出,銀行業金融机构應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的管理,推進管理創新,實現企業社會責任与核心業務活動的有机結合,以提高經營績效,如:改善人力資源管理,促進員工全面發展,發揮員工的積极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确保經營戰略、政策及程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制定項目融資的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加強風險管理;建立适當的社會責任履行評估机制,將企業社會責任評估与改善內部管理相結合;鼓勵銀行業金融机构公開披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以提高透明度和銀行信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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